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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讲座论坛报告会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9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校内讲座论坛报告会审查审批的管理,现就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由学校各单位举办的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均属于本通知实行申报审批范围。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各主办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审批、监督和管理责任,需对主讲人、主题内容、参与人员等环节提前把关,严格按照“科学研究无禁区,三尺讲台有纪律”的要求,履行第一政治责任人和第一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审批程序,各主办单位必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报经党委宣传部,履行相关书面手续,并提供拟邀请报告人的有关情况、报告内容、报告PPT等。邀请外国学者及港澳台学者担任主讲人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各主办单位应严格做到事前申报,不得事后补办。未经审核批准的讲座、论坛、报告会不得举办。

4.审批手续通过后,主办单位须将相关讲座宣传或通知内容发送至宣传部投稿邮箱xcbtg@xatu.edu.cn,方可进行宣传预告及通知。

5.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换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应及时报备。主办单位要有专人全程参与活动,一旦发现与申请内容不符,要立即制止、消除影响。主讲人、主题、主讲内容或主办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申报审批。

6.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较大损失无法挽回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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