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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实施意见(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9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陕教工宣〔2011〕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舆论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就建立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重视新闻发布工作

(一)新闻发布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高等院校是思想、文化、科技资源和各类人才的聚集地,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提高对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把握形势,把握导向,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

(二)建立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树立高校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宣传教育成就,回应社会关切;有利于内聚人气,积蓄发展合力;有利于外树形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促进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新闻稿件审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掌握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新知识新本领,加强研究分析新兴媒体的特点和舆论引导的规律,牢牢把握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组织领导,设置新闻发布工作机构

(一)成立西安工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赛云秀、廉振民

副组长:于孟晨

成  员:丁养斌、许尚年、张君安、刘建勋、刘卫国、陈  桦、段小存

成员单位:党办校办、宣传部、规划处、纪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校工会、团委、教务处、

科技处、研究生部、基建处、人事处、

总务处、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

(二)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闻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及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

三、适应形势需要,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

(一)设立校级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言人助理。

校级新闻发言人:党办校办主任。

校级新闻发言人助理:党委宣传部部长。

(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新闻发言人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发文任命。新闻发言人参加学校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以及其它相关会议。以便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组织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和安排记者采访;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等。负责学校新闻发布队伍建设,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言人助理的主要职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

(四)全校各处级单位均要设立新闻联络员,并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的策划、组织、把关工作,新闻联络员名单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四、强化角色意识,明确新闻发布工作任务

(一)新闻发言人与新闻发言人助理要根据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及委托的发布权限发布信息。对于突发事件,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及负面不实报道,迅速启动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把握新闻发布的主导权,表明态度,澄清事实,减小负面报道的影响及连锁反应。

(二)新闻发言人要根据学校工作进展情况,精心选择新闻发布主题,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党的建设等整体情况、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等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组织记者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形式,主动引导舆论。

(三)新闻发布工作中,凡涉及学校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法规、经济统计信息和涉及与师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改革措施,以及突发性事件、事故、灾害的对外发布,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必要时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涉及重要数据的发布,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新闻发布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四)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各二级单位直接向校外媒体及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如若违反规定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二级单位凡涉及对外宣传报道时,文字、图片(或展板)等必须事先归口校保密委员会、党委宣传部审定。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行政领导负责本单位在校园网、校报、校有线电视台、校广播台、橱窗、展板等发布的信息审定。

(六)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要加强舆情监控,安排专人定期监控与本校相关的舆情,定期召开舆情研判会,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作出分析预判,统一提出引导对策。

五、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一)遇有重要事宜或突发事件,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由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助理立即启动新闻发布准备工作。

(二)确定新闻发布主题和发布内容,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准备并提供新闻发布素材。

(三)拟发布的所有内容由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必要时,由成员单位集体会商并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形成正式发布的书面材料;同时确定发布时间、发布地点以及发布受众。

(四)本着“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引导舆论,解除疑惑,澄清事实。

(五)由党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媒体记者及其相关人员,并做好发布现场的接待、会务工作。

(六)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追踪媒体报道,收集、评估发布效果,做出舆情研判,提出新的应对措施。
    六、统筹规划和管理,提升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一)党委宣传部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日常管理,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典型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组织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开展业务学习、进行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引导舆论、应对媒体的能力。

(二)新闻发言人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学校(或本单位)基本情况。要认真学习新闻传播理论,掌握新闻媒体运作规律,逐步具备新闻发言人应有的素养。

(三)积极做好与中央驻陕新闻单位、省内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善用媒体,用好媒体,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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