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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基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扣追赶超越目标,落实“十三五”规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

    1.基层党委中心组成员主要为各基层党委委员(党总支部委员、直属党支部)及下属党支部书记,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同志参加。

    2.基层党委中心组组长由基层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担任,负责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基层党委中心组可安排一名联系人上报党委宣传部。

    (二)学习内容:

    基层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主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每个学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学习时间、方式:

    基层党委中心组确保每月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1.5小时。集体学习和自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可适当组织一些专题讲座、观看视频或专题报告会,并开展专题学习及心得交流。

    (四)加强校院两级中心组交流互动:

    基层党委理论中心组主动与所联系的校领导对接,邀请相关校领导参加本单位的中心组学习,开展讲座、学习交流等互动活动,每学期开展1—2次。   

    三、学习考核

   (一)各基层党委中心组要在开学初将学习计划报党委宣传部备查。党委宣传部每学期对全校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指导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年终考核评价指标之一。

   (二)各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管理,认真执行以下有关要求。

    1.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

    2.建立学习档案。要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包括学习笔记、讨论记录、中心组会议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3.要认真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记录本由党委宣传部统一配发),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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